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C:\wamp\www\public.php:1) in C:\wamp\www\includes\class_smarty.php on line 30
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官网) 
联系电话:0417-5236888

新闻信息

News

 信息公告:
  ·关于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硬件及网络设备升级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召开部分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座谈会调研2023年一季度财政金融形势     ·关于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因疫情原因休市的通知     ·关于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休市一天的公告     ·百年华诞,丰华正茂——中共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中共辽宁信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庆祝建党百年主题活动会  

上半年水泥产量减少2400万吨 为何同比仍增长?

[发布时间:2023-07-24 10:53:40 ][阅读次数:1087次]

7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3年上半年工业生产经营相关数据。其中,1-6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4%。

在主要工业产品中,6月,水泥产量达18503万吨,同比下降1.5%;1-6月水泥产量95300万吨,同比增长1.3%。

不过,细心的行业人士可能会发现,同样是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水泥产量9.77亿吨,同比下降15.0%。

既然,去年上半年产量97682万吨,今年上半年产量95300万吨,今年产量比去年减少了2400万吨,为何还同比增长1.3%呢?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规则,国家统计局月度工业统计的范围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符合这个标准的企业每年是有变化的,有新进来的,如由规模以下新成长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新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也有退出的,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达规模以上标准而退入规模以下调查的工业企业。

也就是说,每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名录是不一样的,导致各年当期数据的口径范围也不一致。如果简单的用两年实际统计的数据对比,存在口径的不可比。

业内人士表示,纳入统计的企业在计算水泥产量指标的同比速度时,出于同比同口径考虑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使用的不是上年统计的实际数据,而用的是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报的上年同期数据。也就是说,统计局发布的产量同比速度,用的是今年的当期数除以今年上报的上年同期数。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

主办单位:东北亚镁质材料交易中心 地址:中国辽宁大石桥西外环路南段

技术支持:辽宁吉美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30131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