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期限从1年压缩至6个月!对电子债权多级流转是不是好事?建筑工程行业咋办?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是否真的有利?
8月11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在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票据付款期限调整和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提示》,提示称,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最近两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商业汇票的期限从1年变为6个月,我们需要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对于工期比较长、资金来源多元、不稳定的建筑工程行业怎么办?
2、对于没有监管、没有期限要求的电子债权多久流转是不是利好呢?3、商业汇票期限缩短到6个月,是不是真的能够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4、之前一直开具1年期商业汇票的企业,自身流动性压力如何快速的解决?
此外,除上述通知外,今日票交所再次发布通知,提示网上银行票据业务相关数据安全防范,全文如下。
票交所关于会员机构做好网上银行票据业务相关数据安全防范的通知
上海票据交易所各会员单位:
近期,我们监测发现,个别所谓“票据交易服务平台”诱导企业用户,通过非正常渠道截留、上传票据数据或通过安装外挂软件等方式,获取会员机构网银系统中的票据数据信息,并对相关票据数据进行再加工,形成服务产品对外出售获利,导致个别用票企业的票据业务数据及商业秘密存在泄露和被滥用的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发布的《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JR/T 0068-2020,以下简称《规范》)有关要求,为切实维护会员机构和用票企业的票据数据信息安全,提醒会员机构认真做好网银系统相关数据安全防范工作:
一、根据《规范》要求,各会员机构应加强自身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做好网银系统客户端运行环境的安全检测,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网银客户端的安全级别,对不同的安全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各会员单位要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将类似“识票据”等票据信息采集软件纳入风险识别清单,对此类软件进行检测和风险提示,避免此类软件利用网银页面截图等方式造成信息泄露,切实保护用票企业的信息安全。《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对系统和数据安全等也有约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违反《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的行为,票交所将依法依约进行处理。
二、各会员单位应加强自身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加固,做好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及时排除网络安全隐患。尤其是加强互联网系统的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对非法采集、恶意篡改票据数据的行为进行有效防范,依法保护好用票企业的信息安全。
三、各会员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用票企业信息安全宣导工作,提高用票企业的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提醒票据信息泄密的影响、危害和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不断健全、完善票据市场风险检测和防范机制,确保票据市场的安全平稳运行。
上海票据交易所
2022年8月12日
上海票据交易所作为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是目前电子商业票据最大的交易场所之一,是纸票向电票转移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是票据标准化交易的未来。
实际上,2022年1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就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该征求意见稿中,就有对商票付款期限的相关表述和要求。
本次票交所的提示,基本上承接了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而2022年2月14日为该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我们猜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可能会于近日出台。
人民银行发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修订并形成《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商业汇票作为一款支付工具,从链条上关系到企业、银行的融资行为和融资能力,从金融行业层面影响社融数据,所以该政策出台后受到的关注度比较高。
《办法》修订稿包括总则、承兑、贴现和再贴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承兑和贴现资质要求。承兑、贴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符合监管要求。承兑人应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付款能力。持票人申请贴现,应具有真实交易关系。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银行承兑汇票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的最高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该承兑人总资产的15%,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承兑人存款规模的10%。
三是缩短最长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企业、财务公司、银行未按要求披露票据承兑信息的,不得开展票据业务。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超出承兑限额和付款期限、未按规定披露信息、逾期兑付、无真实交易关系承兑贴现、欺诈骗取承兑贴现、未经许可从事票据贴现的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公告全文如下: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行为,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拟修订相关办法,缩短票据最长付款期限,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应当披露承兑人信用信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最近两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办法实施时间以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公告为准,具体规定请参见办法及相关细则。
请企业和财务公司用户根据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调整做好相关准备,并确认已将所有电票业务账户绑定(绑定账户路径:用户管理-电票业务账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设置自动披露模式(设置路径:用户管理-用户信息修改),按要求完成信息披露。
特此提示。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