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我们不怕麻烦
面对群众对环境的信访工作,盖州生态环境分局本着热情服务、认真工作的原则,不怕麻烦,不辞辛苦,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11月20日,分局接到辽宁省8890平台举报反映:“盖州市青石岭镇前朱村乡镇政府南侧**企业夜间22点以后生产,噪声扰民。望相关部门予以处理”的转办信访举报案件。因关系到附近居民民生问题,接到信访件后,盖州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马上指派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开展调查处理,并要求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环境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反映的企业位于青石岭镇朱甸村,企业审批、验收、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镁碳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项目厂界四周声环境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分局委托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及东侧约200米居民敏感点窗外1米处噪声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021年11月29日,盖州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电话回访举报人对信访处理情况是否满意,举报人表示不满意,认为虽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及东侧约200米居民敏感点窗外1米处噪声达标,但地下反震问题仍未解决,要求分局对信访人居住室内噪声进行检测。为彻底解决信访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针对回访不满意的情况,盖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度重视,于2021年11月30日,带领执法大队3名执法人员再次到信访反映的企业和信访人居住处就信访反映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并现场组织人员对厂界四周再次进行检测,并对居民居住室内进行抽样检测,同时对企业提出合理化减震措施,以求妥善解决老百姓的诉求。
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为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分局执法队副大队长于2021年12月2日再一次指派执法人员及三方检测机构对信访人家中及企业厂界四周噪声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及居民室内、室外噪声均达到国家及地方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经过三次现场核查和检测,当执法人员再次电话回访时,信访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分局执法人员对信访人承诺,如在发生“噪声扰民”环境问题,可随时拨打执法人员或信访举报电话,分局将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下一步,盖州分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扎实推进环境信访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