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起,辽宁省将对企业停限产、机动车限行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
[发布时间:2022-01-14 10:04:09 ][阅读次数:1109次]
今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出通告,经2022年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在冬奥会、冬残奥会赛时管控期内,省人民政府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在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将按照必要、适度、精准的原则,通过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的形式,在机动车限行、非道路机械禁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企业停限产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
管控措施将于1月30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冬残奥会闭幕之日止,在此提醒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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