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煤矿安监局落实“6+8”工作举措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辽宁煤矿安监局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学史力行,学用相长,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危及矿工安全的问题、优化服务改革、巩固脱贫帮扶成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帮助干部职工排忧解难”等六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八项行动。
一是开展规范安全监察执法服务行动。推进分类分级精准执法,集中监察力量“开小灶”;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开展监管监察联合执法;完善执法监督,着力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二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煤矿安全执法作为全局安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扬“兜底”精神,全面促进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维护辽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三是开展矿山安全监察信息化提升行动。强化矿用设备监察管理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冲击地压监测、井下重大设备监控等“三大系统”联网,提升“互联网+监管监察”服务水平。
四是开展常态化远程监察巡查行动。健全完善常态化远程监察巡查机制,充分利用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线上日常巡查+现场精准核查”监察模式,努力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五是开展送法律咨询技术服务进矿区行动。加强对煤矿企业服务指导,组织“送法律咨询进煤矿”“送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从宣传教育、政策支持、科技推广、法律咨询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服务矿山企业。
六是开展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办实事行动。基层党组织到所在地社区报到,与社区党组织开展联建共建活动;鼓励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融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七是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办实事行动。落实“摘帽不摘帮扶”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对点帮扶工作,督促驻村干部积极参与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落实低保兜底政策。
八是开展关注和解决基层干部职工所忧所需行动。优化完善2021年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及时协调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